第54節(2 / 3)

他關緊大門,反鎖,上樓把起草到一半的畫挪到位於樓下陽台的新畫架上,抓起旁邊窗台的一顆牛肉幹塞嘴裏,咀嚼間中和了咖啡留在唇齒間的苦味。

這幅畫時濛整整畫了五天,期間出門買食材都腳步匆忙,在超市偶遇到潘阿姨,聊不上幾句就要走,理由是趕著交畫。

周五晚上門被敲響,時濛莫名不想去開,通過外頭的呼喚聲辨認出是誰,才匆匆放下筆,站起來行至門邊。

開門後,先闖入眼簾的是一兜黃澄澄的橘子,腦袋從袋子後麵探出來時嘴咧得老大扮鬼臉,驚得時濛後退半步。

“有這麼嚇人嗎?”潘家偉邊嘀咕邊踩著地墊蹭了蹭腳,走進來,把橘子放在桌上,“我媽讓給你帶的,讓你多吃點,吃完家裏還有。”

他的媽媽便是隔壁潘阿姨了。時濛道了謝,潘家偉擺擺手說不客氣,然後不客氣地拖了張餐椅反坐,雙臂掛在椅背上,晃悠著問:“聽說你一周沒出門了,憋在屋裏幹嗎呢?”

家裏很少來客人,時濛按自己的想法行待客之道,倒了杯熱水擺桌上,就回到畫架前坐下了。

回答也言簡意賅:“畫畫。”

“還是給早餐鋪掛牆上那幅啊?”見他用左手畫得艱難,潘家偉勸道,“那老板娘哪懂這些,說不定以為你畫幅畫跟小學美術課作業差不多,也看不出個好賴,你這麼上心幹嗎?”

時濛用剛洗過的筆調了個飽和度低的米黃色,塗在包子皮上:“認真和敷衍,通過肉眼可以分辨。”

潘家偉撇撇嘴,從桌上順了隻橘子,悠哉地剝。

“沒想到你真是個畫畫的,先前還以為……”

時濛搬來這裏一月有餘,早前潘家偉周末回家,就跟著潘阿姨來走動過幾回,如今說出這話,自是引起時濛的好奇。

他停了筆,轉頭看向餐廳方向:“以為什麼?”

潘家偉也在看他,突然視線相對,被那雙仿佛能洞悉一切的清澈雙眸看得沒來由一陣心虛,匆忙別開了眼,聲音也微弱下來,含糊道:“還以為你是……明星呢。”

過了好半天,時濛才反應過來,潘家偉是在說他好看。

由於常年憋在室內畫畫,接觸的人少,除了江雪偶爾在公開場合拿他的皮相作為宣傳賣點,旁的時候時濛幾乎沒聽人當麵誇過他。

因此被說像明星,他難免意外,轉念又一想,之前總被人說像狐狸精,雖然是貶義,但這裏頭大約也有認可他長相的意思。

而之所以采用的形容大相徑庭,則是因為背景不同。

在楓城,他是時家的私生子,是妓女生的兒子,便理所當然地是大狐狸精生的小狐狸精;在潯城,無人知道他的背景來曆,便以貌取人地以為他是隱居於此的“明星”。

參透這層道理,時濛對這個世界的荒謬度又有了新的認識。

不過他知道潘家偉隻是心直口快,這麼想的便這麼說了,沒存什麼揶揄之心。

“我不是明星。”時濛隻能說。

“那你躲在這兒幹什麼?”

“……我沒躲。”

“我才不信。”潘家偉掰了瓣橘子塞嘴裏,酸得直閉眼,“住在這城鄉結合部的,除了老頭老太,就是出門躲債的。”

時濛敷衍地“嗯”了一聲。

好不容易把橘子咽下去,潘家偉深呼吸緩了緩,追問道:“那是錢債還是情債啊?”

他隨口一問,時濛卻認真思考了下。

結論是沒有債,無論哪種都早已還清。而且他們之間,根本不存在所謂的情。

潘家偉也習慣了時濛的寡言,沒等到回答隻當他沒聽進去,吃完橘子拍拍手,站了起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