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為米飯放在了沈之麟那一側,他便起身給二人都盛了米飯,把其中一碗遞給了洛卿。
“謝謝啊。”
洛卿笑著接過飯,但當他把筷子拿起來後,才真的覺得後背一陣發涼。
難道,他真的要為了迎合沈之麟而這麼虐待自己的胃嗎?
小胃胃會不高興的。
“怎麼愣著不吃啊?”
就在洛卿晃神的功夫,熱心的沈之麟已經夾了一大筷子的菜,放到了洛卿碗裏,“快吃吧。”
“嗬嗬,我,我馬上就吃。”
洛卿覺得他的臉都僵了。
早知道他就先下筷子夾點看起來勉強還能吃的菜了,現在也不至於落到吃“薑炒雞蛋”的地步啊。
一粒又一粒,洛卿艱難地扒著米飯,艱難地將他聞到味就想吐的薑用蝸牛速度放進嘴裏。
越嚼越惡心,越嚼越想吐,腫麼辦?!
“來,再吃點這個吧。”說罷,沈之麟又給他夾菜。
不行!不能再這樣坐以待斃!
洛卿握緊筷子,滕地一下,站了起來。
“洛洛,怎麼了?”
這麼大動靜,嚇了沈之麟一大跳。
“男人吃飯,怎麼能隻吃菜!”洛卿一派豪情壯誌,“咱們得喝酒!不喝酒不足以表達我對你的謝意!”
“行,那就叫兩瓶吧。”
沈之麟是在警校畢業的,平日在學校裏都不能喝酒,現在畢了業當城管,還是沿了這個習慣,不太喝酒。
“兩瓶怎麼行!”
洛卿睜圓了眼睛,隨後衝著門口大喊道:“服務員,來兩箱啤酒!”
“洛洛,這太多了。”
媽的,不喝酒就得吃菜,相比之下,老子還是比較願意喝酒!
洛卿大手一揮,“沈之麟,我跟你說,今兒你必須跟我喝,不喝就是不把我當朋友!”
洛卿這話都出了,沈之麟哪還有反駁的道理,隻能點點頭。
終於……終於躲過這一劫了!
嗚嗚嗚……以後再也不跟他一起吃飯了,這特麼地簡直是玩兒命啊!
啤酒很快上來,有了啤酒,洛卿就來了勁兒。
前世洛卿跟朋友吃飯時,那都是無酒不歡的,所以導致了他的酒量……特別大。
對比之下,洛卿就覺得沈之麟太遜了。
才三瓶下肚,這廝竟然就跟他說。
要!上!廁!所!
上廁所?
上廁所!
洛卿眼睛頓時亮了,他差點就把這茬給忘了,罪過啊罪過!
眼看沈之麟已經拉開凳子準備走了,洛卿立刻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拉住了沈之麟的手。
注意注意,不是胳膊,不是手臂,而是手掌!!!
沈之麟頓時愣在原地。
因為在警校長年都是各種各樣的訓練,導致沈之麟的手十分粗糙,這粗糙,也可以有一個更好的形容,那就是男人味。
雖然洛卿的手也不怎麼細膩,但跟沈之麟的一比,那就是肉包子和鐵板的區別。
此刻,感受手掌裏傳來的異常觸感,沈之麟覺得整個人都貌似不對勁兒了。
盡管覺得不對勁兒,但他也並未甩開洛卿的手。
不知該回握還是該怎麼,沈之麟隻能保持手掌中空的姿勢,扭頭看向洛卿,抿抿嘴道:“洛洛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