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7章 手機貼膜boy:拉住小手(1 / 1)

因為米飯放在了沈之麟那一側,他便起身給二人都盛了米飯,把其中一碗遞給了洛卿。

“謝謝啊。”

洛卿笑著接過飯,但當他把筷子拿起來後,才真的覺得後背一陣發涼。

難道,他真的要為了迎合沈之麟而這麼虐待自己的胃嗎?

小胃胃會不高興的。

“怎麼愣著不吃啊?”

就在洛卿晃神的功夫,熱心的沈之麟已經夾了一大筷子的菜,放到了洛卿碗裏,“快吃吧。”

“嗬嗬,我,我馬上就吃。”

洛卿覺得他的臉都僵了。

早知道他就先下筷子夾點看起來勉強還能吃的菜了,現在也不至於落到吃“薑炒雞蛋”的地步啊。

一粒又一粒,洛卿艱難地扒著米飯,艱難地將他聞到味就想吐的薑用蝸牛速度放進嘴裏。

越嚼越惡心,越嚼越想吐,腫麼辦?!

“來,再吃點這個吧。”說罷,沈之麟又給他夾菜。

不行!不能再這樣坐以待斃!

洛卿握緊筷子,滕地一下,站了起來。

“洛洛,怎麼了?”

這麼大動靜,嚇了沈之麟一大跳。

“男人吃飯,怎麼能隻吃菜!”洛卿一派豪情壯誌,“咱們得喝酒!不喝酒不足以表達我對你的謝意!”

“行,那就叫兩瓶吧。”

沈之麟是在警校畢業的,平日在學校裏都不能喝酒,現在畢了業當城管,還是沿了這個習慣,不太喝酒。

“兩瓶怎麼行!”

洛卿睜圓了眼睛,隨後衝著門口大喊道:“服務員,來兩箱啤酒!”

“洛洛,這太多了。”

媽的,不喝酒就得吃菜,相比之下,老子還是比較願意喝酒!

洛卿大手一揮,“沈之麟,我跟你說,今兒你必須跟我喝,不喝就是不把我當朋友!”

洛卿這話都出了,沈之麟哪還有反駁的道理,隻能點點頭。

終於……終於躲過這一劫了!

嗚嗚嗚……以後再也不跟他一起吃飯了,這特麼地簡直是玩兒命啊!

啤酒很快上來,有了啤酒,洛卿就來了勁兒。

前世洛卿跟朋友吃飯時,那都是無酒不歡的,所以導致了他的酒量……特別大。

對比之下,洛卿就覺得沈之麟太遜了。

才三瓶下肚,這廝竟然就跟他說。

要!上!廁!所!

上廁所?

上廁所!

洛卿眼睛頓時亮了,他差點就把這茬給忘了,罪過啊罪過!

眼看沈之麟已經拉開凳子準備走了,洛卿立刻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拉住了沈之麟的手。

注意注意,不是胳膊,不是手臂,而是手掌!!!

沈之麟頓時愣在原地。

因為在警校長年都是各種各樣的訓練,導致沈之麟的手十分粗糙,這粗糙,也可以有一個更好的形容,那就是男人味。

雖然洛卿的手也不怎麼細膩,但跟沈之麟的一比,那就是肉包子和鐵板的區別。

此刻,感受手掌裏傳來的異常觸感,沈之麟覺得整個人都貌似不對勁兒了。

盡管覺得不對勁兒,但他也並未甩開洛卿的手。

不知該回握還是該怎麼,沈之麟隻能保持手掌中空的姿勢,扭頭看向洛卿,抿抿嘴道:“洛洛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