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97章 團聚(1 / 2)

我們沿著大山的斜坡前進,約莫幾十萬年前,熾熱的岩漿點亮夜空緩緩流逝,才形成一條不算艱險的火山岩路徑,每走一步,山脈的麵紗也緩慢揭示開來,直到這時,人類才會感覺到自身的渺小。

骷髏山脈北麓的景觀和南麓完全不同,從腳下的第一步開始,便是石楠地帶,一片真正的灌木王國,灰白的世界裏,一片火紅的劍葉蘭點綴了色彩,微風襲來,花葉隨風而動,它看似不堪一擊,生命力卻極為頑強,能夠適應這裏惡劣的生存環境。

“我以為這裏會很幹燥,沒想到空氣是那麼濕潤。”夜玫瑰轉頭,香甜的氣息噴在我臉上,嘴角揚起道。

“高山氣候,晨霧很大,一直到下午才散,而山下由於是鹽堿地,許多植物都不適合生長,隻能另尋高處!”我微微一笑,側身掠過她,繼續往前爬。

白芷蘭仰麵微笑,拍了拍夜玫瑰的後背,倏然一轉頭,指了指對麵的峭壁說:“那是馴鹿嗎?

“趴下,趴下。”我定睛一看,好大一群野生動物,至少有上百隻。

“應該是野山羊吧?鹿和山羊頭頂都長角的!”夜玫瑰輕聲道。

“咱們是背光,它們看不見我們,咱們再靠近點。”我凝聲道。

事實上,那是一群高地山羊,它們四周還有一群獅尾狒,兩種生物是互利互惠的關係,一方盡食,一方放哨,畢竟它們都是生活在懸崖上的物種,一般人可爬不上去,而且它們不吃昆蟲和果實,都隻以草類為生。

夜玫瑰拿出手槍,眼睛閃爍著璀璨的光彩,道:“大人,咱們什麼時候動手?”

“咱們都處於順風方向,你還沒到近前,馴鹿就全都跑掉了。”我搖搖頭道。

“是高地山羊!”蠻山悶悶地糾正道。

“獅尾狒是警覺性很高的物種,它們負責放哨,說明附近還有凶猛的掠食者,比如……”白芷蘭眯眼一掃,手指指向一片灌木下,“兩排清晰的爪印,應該是獅子或豹子之類的。”

“都不是。”我再次搖頭,精神一緩:“是胡狼,它們一夫一妻,同甘共苦,同時行動的。”

無論如何,獵捕山羊的行動刻不容緩,我們先後退一點,避免被獅尾狒發現,這些高地山羊寬大的蹄子就跟穿了登山靴一樣,飛簷走壁,如若兒戲。

經過一番尋找,我們在左側山溝處尋到了高地山羊的足跡,這些四肢發達頭腦簡單的野生物,通常都隻走一條路,人類可以利用這一點捕捉它們。

四個人一共布置了十個獵捕陷阱,現在天色將黑,山羊要返回懸崖了,夜玫瑰和白芷蘭回到剛來走過的那條路,躲在小山坡的灌木下偽裝自己,而我和蠻山,則繞到另一邊,悄無聲息地爬到山羊群後。

山羊的視力比人類好很多,如果我倆暴露在廣闊的高原,就沒又植物掩護了,又爬了一段距離,獅尾狒發出了刺耳的尖叫,隨後幾百隻獅尾狒和山羊開始成群逃跑。

應該是胡狼驚擾到了它們,山羊逃跑的方向和獅尾狒截然相反,山羊往左邊懸崖逃去,而獅尾狒逃往我們布置陷阱的山溝。

可我們不能吃獅尾狒啊!

“動手。”我老臉一紅,咬牙道。

咻。

我和蠻山幾乎是同時飛奔出去,占據了突襲的先機,可山羊的速度甩了我倆幾條大街,幸運的是,我倆齊心協力撲到了一隻健碩的山羊。

蠻山控製了山羊角,那是它最致命的武器,隻要控製了頭部,就能控製任何一隻帶有角的生物,我拔出斬刀狠狠刺入它的耳朵裏,鮮血汩汩而流,最後隨著幾聲嘶啞的叫喊,山羊反射動作變慢了,徹底腦死亡。

兩女興奮地跑過來,開心地交談著,我拿出水壺,開始接一些山羊血,世界上任何一個土著部落,都會飲用動物的血,在這般惡劣的環境下,想要活命就沒得選擇。

我盛滿鮮血,喝了一大口,回味般吧唧下嘴巴:“味道不錯,大家都嚐嚐吧!”

“我們也要喝嗎?”白芷蘭仿佛懷疑自己的耳朵是不是聽錯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