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十七章 又見譚婆(2 / 3)

唉,都到了這個時候了,裝什麼文藝青年!

就不能好好說話。

我想了想,說:“我也想走遍全中國。幹脆一起吧。當個驢友。”

陸北辰笑了笑。

我也知道他笑容裏的意思。很多人都打他的主意,他走不了。

我歎口氣,說:“我們去找飯吃吧。”

來到這裏,也餓了。

隻是不知道他們有沒有給客人招待飯食的習慣。如果沒有,我倒是來的時候看到路邊有塊菜地,屋子裏有鍋,將就著弄弄也是可以的。

剛走了幾步,就聽到有人唱歌的聲音,聲音圓潤動聽,讓我禁不住邁開步子想去見見那唱歌的人,聲音中的朝氣蓬勃,無憂無慮,是什麼樣的人能唱出這樣的歌來啊!

走了過去,卻看到一個麵容明媚的女子,載歌載舞,她手裏端著一個酒杯,邊跳邊唱。

唉,當初我也有這個夢想,還買過一條長裙子,想跳舞好看,不過,後來發現自己沒有什麼樂感,就拋棄了這個夢想了。不過現在想起來,略為羞恥。

旁邊的陸北辰聽得出神,也走了上去。

那女子唱了半天,把手裏的酒給喝了,又給自己倒了一杯,繼續唱。

她看到我們的時候一愣,但是還是繼續唱了下去。

她大概知道我們是外來的人吧,不過,她居然端著酒杯到了陸北辰身邊,笑吟吟的看著陸北辰。

陸北辰居然端起來一飲而盡,那女子又是一愣,接著又唱了起來,不一會兒就走遠了。

我聽完歌,要喘口氣,拉著陸北辰走人的時候,那引領我們進來的漢子黑著臉走來了,伸手拉著我們,說:“你們知道飲了酒是代表什麼嗎?“

我們都莫名其妙的看著他。

“飲了女兒家的花酒,是要娶我們這裏的姑娘的。”

轟隆一個炸雷,又在我頭頂炸響。

陸北辰也愣了。

我拉拉他的袖子,示意他說話。

陸北辰開口了,道:“我不知道這個風俗。“

“不知道,你現在也知道了。“那漢子陰著臉,說:“你去問問明珠能不能原諒你吧。”

他手一指,原來那姑娘叫明珠。

陸北辰看了看我,露出了為難的神色。

我們正在僵持著,我卻眼尖地看著譚婆來了,走到那女子身邊,有說有笑。

我頭又大了幾分。

可偏偏旁邊的人跟沒事的人一樣,不知道自己已經惹下了禍根。

你妹,該不會這個明珠,就是譚婆的女兒吧?

佛祖瑪麗亞耶穌保佑我,千萬不要!

但是身邊的聲音毫無感情打破了我的幻想,是那個男子說的:“明珠是譚花娘的女兒,她是我們這裏的最好的女巫,你們想想後果!”

說完,他就走開了,還嘟囔著什麼“癩蛤蟆想吃天鵝肉之類的。”

陸北辰的神情沒有什麼變化,哪怕他是已經知道了,明珠姑娘是譚婆的女兒。

我想仰天長嘯,作孽啊!

陸北辰阻止了我想跳樓的衝動,說:“我去跟她說明白就是了。”

好在譚婆已經和自己的女兒說完話,走人了。

我覺得,譚婆要是知道陸北辰這麼對自己女兒,她一定會馬上跳起來掐死這不長眼的陸北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