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126章:合約繼續。(2 / 2)

陶玖隱忍著,沒有流眼淚,她握緊了拳頭,眼圈有些發紅。

不大的包廂裏,光線有些微弱。

但恍惚間,洛錦燦還是看到了陶玖臉色寫著的委曲求全的表情。

他雖然很不喜歡看她露出這樣的表情,但終究,還是有些心軟了。

洛錦燦的口氣,也沒有之前那麼強硬了。

他喝了一口茶,平息了自己心裏的怒氣,淡淡道:“我也想要孩子好,但是我們之間,你也知道,現在的情況,有些特殊,所以我之前才說,要先我們談好了,再去跟孩子談,不然的話,到時候還是會因為各種各樣的原因,產生誤會的。”

陶玖聽了,附和著點頭:“我也知道,所以我想我們之間,先達成一個協定,一個對孩子來說,最好的協定。”

她知道,之前的建議,洛錦燦估計是不會答應了,所以,她想了想,又提出了一個不算建議的建議。

她說:“之前我們之間是有約定的,但是因為我的離開,破壞了約定,我知道錯在我,我道歉,但是我覺得,目前來說,如果可以繼續先前的約定,再重新商量一個分開的時間的話,對大家來說,或許是目前最好的選擇。”

也就說是,還是按照原來的樣子,陶玖假扮洛錦燦的女朋友,但是得約定期限。

洛錦燦也懶得再糾結於之前的話題,既然陶玖重提之前的約定,那麼他也不是小氣的人。

想了想,他說:“約定可以繼續,但是這一次,我希望大家都能理智一些,不要做一些有損於雙方的事情。”

陶玖沒有意見,點頭:“嗯,我同意。”

隨即,洛錦燦就和陶玖約定的事情,再商量了一會。

初步確定,由陶玖按照原計劃,假扮洛錦燦的女朋友,但是不同的是,這一次的約定,限期三年,如有一方違約,必須付出極大的代價。

孩子那邊,由雙方一起出麵,解釋清楚事情的始末,必要的時候,兩個人可以結婚,但是期限一到,就必須離婚。

離婚以後,由孩子自由選擇要跟從的人,另一方也無權幹涉對方分開後的一切生活,權當彼此是陌生人。

為此,洛錦燦還擬定了條款,臨時找來了律師,和陶玖簽訂了相應的合同,以防萬一。

拿著手裏的合同,洛錦燦說:“既然合同都簽了,那麼晚上你就跟我回去吧,住酒店也是浪費錢。”

既然已經答應了繼續約定,陶玖也沒拒絕,點了點頭,跟著他回家了。

第二天,所有的人都相安無事,大家也沒覺得很訝異陶玖的出現。

一切,似乎變得順理成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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