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65節(1 / 3)

斂了漫不經心,變得煞氣外露,眼神都帶了股霸道的、理直氣壯的不講理。

雖然他不喜歡欺負小朋友,但是……

轉臉看向坐在副駕不敢動彈的人,傅宣燎問:“你呢,敢嗎?”

“現在,還覺得公平嗎?”

等到這番“爭風吃醋”的出格行徑傳到時濛耳朵裏,自是引來一場不小的風波。

晚上,客廳裏,時濛冷冷看著以蹭飯的名義敲開門的傅宣燎:“你鬧夠了嗎?”

傅宣燎也看著他,說:“還沒。”

“為什麼嚇唬他?”

“為了讓他知難而退。”

“誰想要你死?”

“我不想死。”傅宣燎坦言道,“但想讓你知道,你為我死一次,我也能做到。”

無力感再度席卷,時濛覺得很累:“你究竟想怎麼樣?”

到底還要我躲去哪裏,退到什麼地步?

幾乎沒有猶豫,傅宣燎說:“想和你複合。”

似是被句末兩個字刺了一下,時濛反問:“複合?我們在一起過嗎?”

“當然。之前,我們一直在一起。”

時濛沒忍住笑了:“你所謂的在一起,就是我用手段綁著你,你不情不願地履行合同?”

“不是。”

傅宣燎想說不是的,起初因為誤會不情願,後來又因為害怕淪陷才竭力抗拒,我們的糾纏是雙向的,愛也是雙向,怎麼能用一紙合同掩蓋一場兩情相悅?

可是現在說這些已經晚了,晚到提起“愛”這個字,換來的隻有冷笑和諷刺。

來不及,回不去,做什麼都無法挽回。事到如今,傅宣燎才真正體會到被推上絕境的滋味。

他深吸一口氣,拿出從時懷亦那裏弄來的合同原件,擺在時濛麵前。

“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,未經任何一方的允許,不得隨意終止。”

傅宣燎將注意事項其中的一條念給時濛聽,然後作為其中一方表態,“我不同意,所以合同繼續履行。”

時濛這才知道,他消失幾天,把自己弄得筋疲力竭,竟是為了這個東西。

一種難以言喻的荒唐漫上心頭,像是走進一座巨大的迷宮,四周都是路,卻不知哪條通往出口。

時濛不允許自己往後退,負隅頑抗般的低著頭:“我不要,你走。”

沒堅持多久,就被傅宣燎輕輕捏著下巴抬起視線,去看他手中另一件東西。

一張紙,展開是一幅畫,線條粗劣,色彩搭配亦算不上純熟,風格卻很鮮明。若是那幅《焰》還在,和這幅放在一起,說不定會被認為出自同一人之手,或是有心模仿複刻。

哪怕畫的主體並不相同,那幅畫的是火,這幅畫的是雨。瓢潑的雨澆滅燎原野火,本該是一場本能的主權爭奪,那看似強勢的火卻主動斂去聲息,由著雨將它撲滅,將它包圍,心甘情願的,毫無怨言的。

如果說《焰》是渴望,那麼眼前這幅,訴說的便是臣服。

時濛本不想解讀這幅畫的內容,可傅宣燎太過粗暴直接,在用所有行動詮釋他立下的承諾。

“你不是說,隻要能原樣恢複,就可以嗎?”傅宣燎說,“你給我的沒辦法複原,但我給你的,掌控權在我手裏。”

言下之意便是——現在,我把我的心交給你。

而愛與恨,本質是一場零和博弈,一方的進攻和勝利,必然造成另一方敗退與損失。

聽到心裏傳來的類似零件鬆垮的聲音,時濛抽走傅宣燎手中的畫,拿起窗台邊的打火機,拇指轉動砂輪,讓火焰吞噬那張薄薄的紙,以最快的速度將它燒毀。

一切發生得太快,色彩絢麗的畫瞬間化作一攤灰燼,傅宣燎望著眼前的景象,張了張嘴巴,似乎呆住了。